各学院、部门:
今年11月9日是第35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定于11月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做好我校消防宣传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要组织观看央视《火灾猛如虎人命大于天》系列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与师生学习生活、员工生产劳动密切相关的、警示教育意义突出的火灾事故,要开展“第一现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师生员工从成功处置中学习消防知识,从追责问责中受到警醒。
(二)深化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全校消防安全素质提升,面向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火灾风险领域开展一次主题消防宣传活动。要结合《全民消防知识普及要点》,深化消防宣传活动,线上,依托电子屏、新媒体平台、广播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线下,用好校警驿站、综治中心等阵地,分类设置海报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广泛普及消防常识。要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省消专委办组织的“浙里消防一秒守护”创意短视频共创、“消防为我、消防有我”摄影和消防安全文化案例征集;同时,要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鼓励支持创作一批贴近师生学习和生活的短视频、海报挂图、情景剧、脱口秀等消防文化作品。要广泛宣传“119消防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同时深入宣传报道网格员、志愿者、热心消防事业群众和见义勇为事迹的暖心故事,引导全校上下了解消防、关心消防、支持消防。
(三)深化全校消防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各单位要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以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防烟面具使用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实操实训。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建筑内部广播、声光报警等消防设施,分批次组织开展疏散自救演练。各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使用违章电器、违规吸烟、堵塞通道等违规违纪行为,将学生公寓安全整洁作为评选特色寝室的前提条件,切实营造安全文明的寝室生活环境。安全保卫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消防志愿服务融入“志愿浙江”服务平台,将消防宣传纳入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训内容和服务清单;动员更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义警队队员等一线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隐患排查等志愿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细化活动安排,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宣传月工作统筹,细化活动内容,落实工作措施,做好各项保障,切实把活动成效转化为全校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的工作实践,有效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总结典型经验,确保常态长效。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消防宣传月活动台账的收集整理,确保宣传月活动见实效、管长效。结合11月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统筹安排好各项任务,并于11月24日下班前将消防宣传月工作动态和成效、11月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统计表报送至安全保卫部,联系人:费嘉。
安全保卫部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