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01

各部门、单位:

近期全国各类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放假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同时,要开展交通、治安、消防、用电、社交、防溺水、防诈骗、实习实训以及防汛抗台、防火防爆等各类安全教育和警示提示,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特别要提醒师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旅游返乡、社交活动时密切关注天气、地理、交通、人身及财产等安全。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条块工作特点,在暑假前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重点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内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研判安全风险,抓好安全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推动问题闭环整改,确保风险“见底清零”。

三、坚决防范重点风险。学生离校前应妥善收纳个人物品并做好防尘防护,衣柜、抽屉、箱包上好锁,不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对不使用的学生公寓、教学楼宇、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场所要断水断电,关窗锁门,贴上封条,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和明确专人管理。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责任到人。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校内管理,规范交通秩序。

四、全面加强施工监管。暑假期间,校内施工范围广、项目多、影响大,校园建设处要加强业务归口管理,层层压实代建、监理和施工单位各方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谁建设、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施工警示和安全防护。入校大型施工车辆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和指定线路行驶要求,注意减速慢行、避让行人、礼让车辆。各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电气焊割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规范配置消防器材,落实现场防护,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人员须按规做好个人保护,同时要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校园纪律。涉及施工场所,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

五、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按照“谁留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应责任部门(单位)须落实每日归寝及安全报告制度、离校审批报告制度。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教育管理规定,配合部门(单位)做好日常管理,保持与家长、辅导员(班主任)或责任教师的联系,主动报告个人外出安排、学习生活状况等。在寝室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严禁酗酒滋事、留宿外人、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等,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好门窗,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事故。

六、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值班人员履职尽责、处置流程及时规范、信息报送准确畅通。同时,要切实防汛抗台、防火防爆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防范。如遇突发情况,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妥善处置。



学校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电话:18857318065;

安全保卫部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83628110;

新兴派出所报警电话:82681071。



党委(校长)办公室、安全保卫部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