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新签订的《嘉兴南湖学院校园安全保卫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学校每3个月进行一次评价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安保服务费用。现将2024年8月-11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党校办、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
二、考核时间地点
11月7日(周四)14:30,地点:第六报告厅
三、考核依据
《嘉兴南湖学院安全保卫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四、考核要求
1.根据《安全保卫绩效考评表》(详见附表)对成交单位进行服务考评,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量化。考评结果与安保服务费挂钩。
2.考核分值权重:分管安全保卫工作校领导考核占总考核25%,安全保卫部考核占总考核25%,有关职能部门考核占总考核25%,师生代表考核占总考核25%。
3.考核成员中教师和学生代表分别按每个学院各1人,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1月6日下午16:00前通过钉钉报至安全保卫部黄坤,电话:83628155。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安全保卫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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