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保服务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8:00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新签订的《嘉兴南湖学院校园安全保卫综合服务项目》合同,学校每3个月进行一次评价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安保服务费用。现将20248-11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党校办、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

二、考核时间地点

117日(周四)1430,地点:第六报告厅

三、考核依据

《嘉兴南湖学院安全保卫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四、考核要求

1.根据《安全保卫绩效考评表》(详见附表)对成交单位进行服务考评,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量化。考评结果与安保服务费挂钩。

2.考核分值权重:分管安全保卫工作校领导考核占总考核25%,安全保卫部考核占总考核25%,有关职能部门考核占总考核25%,师生代表考核占总考核25%。

3.考核成员中教师和学生代表分别按每个学院各1人,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上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16日下午16:00前通过钉钉报至安全保卫部黄坤,电话:83628155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安全保卫服务标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安全保卫部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