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12” 试鸣防灾警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08:40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警报试鸣与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通知》与《嘉兴市南湖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警报试鸣与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通知》工作要求,在省国动办的统一部署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今年5月12日全国第16个“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活动。届时我校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于202451210:00-10:14开展防灾警报试鸣活动。试鸣期间,广大师生员工注意辩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鸣防灾警报的时间、信号种类: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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