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5:12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

根据嘉兴市及我校户籍管理政策,毕业离校时户口必须随本人迁出,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确保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出要求

学生毕业离校时户口必须随本人迁出,学校不再保留,请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务必重视此次户口迁出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户籍管理单位,督促相关学生及时迁出学校集体户。在做好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同时,也应注意做好学生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安全保卫处于5月19日前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分别抄送至各相关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联系相关毕业生核对户口迁移信息,如有修改请注明,并于5月25日前通过钉钉报送至安全保卫处李若男;

3.安全保卫处至新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发放至各二级学院,发放时间视新兴派出所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学生核对户口迁移证信息无误后领取

4.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请提醒学生务必在有效期内至迁往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落户手续。

三、其他说明

1.迁往地户籍地址的几种情况:

1)迁往原籍的请直接核对迁往地户籍地址无误即可

2)学生有工作单位,根据就业报到证可迁往就业地

3)迁往研究生院校的,迁往地址请与迁往地高校核实清楚,需写明学校及校区具体地址,而非校名。

2.迁往地户籍地址如有变动(即与学生入学时迁入地户籍地址不一致的),请学生务必自行联系迁往地户籍管理机构沟通确认是否接收,如因未妥善沟通等原因被迁往地拒绝接收导致无法落户等情况,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3.新兴派出所不接待学生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23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请参照本通知按程序办理,其他未尽事项将根据嘉兴市及我校户籍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李若男,电话:83628129。


安全保卫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