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5:37

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

随着校园自行车、电动车数量增加,现有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已不能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的停车需求,而部分无主车辆长期闲置占用学校停车位资源。为了增加自行车、电动车车位的有效供给,提升校园整体环境,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嘉南院保字〔20212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全校无主、废旧的自行车和电动车进行统一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学校各楼宇地下车库以及周边区域;交通主干道两侧。

二、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一个月内,请车主自行处理本人废旧自行车电动车。

2.1017日至1023日,宣传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将联合对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统一进行集中清理;期间若有车辆被误清理的,可于1031日前凭有效证件前往安保楼一楼大厅进行认领。

3.111宣传保卫部按照相关流程对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处理。

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所属师生员工的通知。此次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清理工作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校园环境提升工作的大力支持!


                              宣传保卫部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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