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6:48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期,气温骤降,风干物燥,学校火灾防控难度加大、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结合《嘉兴南湖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嘉南院保字〔20213号)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全面负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各部门(单位)消防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单位)消防工作的研究部署,积极牵头协调内设机构,形成统筹督查、包干负责,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抓好本部门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落实全过程闭环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处定期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抽查和隐患整改监督,压实各部门(单位)消防责任,推动隐患整改和工作落实。

二、深化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和119消防安全日,自通知下发起,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楼、会议室、商超店铺、体育场馆、地下车库、架空层等场所领域,强力推进攻坚整治,于1122日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属部门(单位)各项消防隐患排查任务,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表(见附件)。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督促推动隐患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定期组织“回头看”,严防回弹。学校将于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校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各部门(单位)排查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要全力做好十九届六中全会、2022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及时发现、管控和消除火灾风险。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以消防宣传“五进”为抓手,各部门(单位)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和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系列活动。安全保卫处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加强业余消防站建设和消防志愿者培训,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安全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加强消防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制作和发布,营造消防安全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联动属地消防大队,定期入校开展流动消防宣传,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切实提升消防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安全保卫处要积极与属地消防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校园消防安全会商研判机制;加强对校卫队、各部门(单位)消防管理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初期灭火演练和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切实提升实战工作水平和能力。做好明火救援预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救早、救小、救初期”,保障校园消防安全。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表

 

 

 

 

 

                            党委(学校)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