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交通组织,保障师生安全,创建文明校园,学校决定自2021年11月8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电瓶车文明骑行教育管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规上牌。无牌电瓶车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上牌,逾期无牌电瓶车不得进出校园。
二、文明骑行。电瓶车骑行时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骑车带人,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边看手机边行驶;师生应当配合门岗人员做好检查有序进出校园,骑行未戴安全头盔者不得进出校园。
三、严格管理。根据嘉兴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有关工作部署和《嘉兴南湖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嘉南院保字〔2021〕2 号)有关规定,学校与嘉兴市交警支队校园内外联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骑行管理,对各类不文明行车行为将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校外违规违章行为由交警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章违规结果将抄报学校,由学校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带头示范。党员领导干部、广大教师要以身作则,带头文明行车停车,带头教育引导学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要当好示范,带头遵守规定,带头引导劝导。
五、务求实效。各二级学院、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和部署通知精神;发挥师生主体作用,倡导全员全过程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积极构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育人管理模式,严实责任,通力合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展示红船旁高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党委(校长)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