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无主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1:28

学校各部门、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随着校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加,现有的非机动车停车已不能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的停车需求,部分无主车辆长期闲置占用学校停车位资源。为了增加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位的有效供给,提升校园整体环境,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嘉南院保字〔2021〕2 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对全校无主、废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行统一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学校各楼宇地下车库以及周边区域交通主干道两侧

二、工作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一个月内,请车主自行处理本人废旧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2.11月25日至1130日,安保后勤服务中心联合对无主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统一进行集中清理;期间若有车辆被误清理的,可于121日前凭有效证件前往安保处进行认领。

3.122日-12月9日,安保处将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处理

请各部门(单位)做好所属师生员工的通知。此次无主自行车、电动自行的清理工作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校园环境提升工作的大力支持

 

 

 

                              安全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