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和规范车辆停放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编辑1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4:26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校园交通组织,保障师生安全,进一步提升学校形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校园交通实际,学校开放东门、西门作为进出校园主通道,暂时关闭北门和南门。师生员工和临时进校人员须按要求配合门岗做好防疫检查,有序进出校园。

二、自10月25日(周一)起,学校在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文化广场及图书馆周边人流密集区域实行人车分流管理,人车分流区域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实施人车分流后,机动车辆停放建议如下:

1.信息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体军部教职工车辆可就近停在科工楼、人文楼、体艺楼周边区域停车位或学校西南角新建停车场(原科工学校篮球场)。

2.第一教学楼上课教师,商贸管理学院、现代金融学院、学生处、图书馆教职工车辆可就近停放在第六会议室门口停车位或田径场南侧(原公寓8门口)停车位。

3.行政楼上班教职工和第二教学楼上课教师车辆可就近停放在行政楼后新建停车场或靠近文苑宾馆旁停车场。

4.行政楼前停车位,用于校外单位人员来访接待和教职工到行政楼办事。

5.其他部门(单位)及校外来访车辆就近停放在停车位。

三、电动自行车须依规上牌,行驶时不得载人,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边看手机边行驶;须在规定充电点充电,严禁在办公楼、实验室等室内场所私自充电;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入校后须在划定区域规范有序停放。

四、根据《嘉兴南湖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嘉南院保字〔2021〕2 号)有关规定,安全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不文明行车、停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促进规范停车、文明行车。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部门、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引导,领导干部、党员、学生干部等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共同营造平安、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附:校园交通示意图


            安全保卫处

                                               2021年10月21日